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的通知》(教办高〔2021〕34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数量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项;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1项;
虚拟仿真项目,3项。
二、立项范围
根据我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建设规划,结合国家一流专业建设和虚拟仿真项目建设基础,围绕我省传统产业高位嫁接、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2021年开展立项建设范围为:计算机科学、现代软件技术、临床医学、动物医学、农学、思政课、测绘空间信息、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医药、经管新文科。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一般由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高校牵头,联合省内3所以上高校(至少拥有1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申报为基础条件),中心负责人为正高级职称。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
单项课程群由3个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组成,可由一所公司单独建设,也可由不同公司共同建设,课程群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按照课程群申报的高校可依照课程群指南设计的项目数量组织申报。
(三)虚拟仿真项目
申报项目须在本次公布的课程群范围,超范围申报的项目不在本次支持计划。
已认定的国家、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作为存量项目,优先融入拟申报的课程群,但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本次申报材料包括对应的申报书、汇总表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简介视频(见附件2)。
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27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后的《申报书》、《汇总表》纸质版各一份、存储简介视频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报送至教务处102,电子版发送至nylgzlk@163.com。
联系人:史彰民
联系电话:62073875
教务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