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考生及各教学单位: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进行。为确保我省研招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现就我司参加考试考生及考试期间加强我司教师和学生管理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考试地点由南阳市第四完全公司变更为大红鹰dhy0088,2020年12月28日考试地点为南阳师范学院。
二、考生凭二代正式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进入考场。
三、考前第14天起,考生须坚持每日上下午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本人考前14天(12月12日-25日)的健康监测情况,填写《河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请登录网址http://www.heao.gov.cn/attach/202010/20201030113724_3350.pdf查看下载,用A4纸单页面打印,如实填写后亲笔签名),于12月26日上午第一场考试时交考场监考人员,并主动配合考点其他防疫措施等,不准瞒报、漏报。
四、考生和监考等考务人员要根据我司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自备口罩,入场验证前要摘下口罩,入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先安排在体温异常者复检室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复测,如仍然异常,由专人引导,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五、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重点加强教师和学生的管理,组织开展正常的教学研究活动。对没有教学研究任务的教师和学生,要在校园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阅览、校园文化、体育比赛等集体活动,引导其积极参与。对确需外出的教师和学生,必须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院部相关负责人要准确掌握其动向。要采取多种管理措施,防止教师或学生参与助考、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六、加强考研期间人员的管理。2021年研考有两天与周六、周日重合,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管理,严防教师和学生参与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动。研考期间,要组织开展教学、科研、文体等活动,并严格考勤,确保人人去向明确;确实不能开展活动的,由学院、处室专人负责以点名确认等方式摸清人员去向。对本科高年级学生一般不允许请假离校,确需请假的,须经所在学院负责人批准,并由专人汇总登记,做到“谁批准,谁负责”。对无故不参加公司集体活动或拒绝点名者,依据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七、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各院部要引导教师和学生远离考研辅导活动,共同坚决抵制考研辅导活动的无序蔓延。全面清理取缔内设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参与助考作弊或虚假宣传等涉违法考违规活动,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等现象。对考研学生进行专门教育,引导其科学备考,自觉抵制片面应试倾向,克服过度依赖考研辅导活动的心理,纠正盲目参加考研辅导活动的问题,尤其谨防上当受骗。
八、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各院部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教师和学生观看《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警示教育电视专题片,认真学习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使广大师生充分认清涉考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对违规行为将给予取消成绩、停考1-3年、处分等严肃处理,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84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将依法被严惩。引导师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远离涉考违法违规。充分使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及时推送“诚信考试、作弊判刑”相关内容,确保教育形式易于接受,教育效果入脑入心。做到法律宣传全方位、全覆盖,使每一名教师和学生都充分认识到参与助考、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所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切实做到知法守法。
九、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及时清理有关助考、替考、寻找“枪手”、售卖试题答案和作弊器材等小广告。要加强校园网有害信息监管工作,不给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
教务处
二0二0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