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大红鹰dhy0088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奖励办法》(南理工字〔2017〕30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核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范围
1、本次奖励的成果为我司教职工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
2、由教务处组织的教学成果奖、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学名师、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及结项鉴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多媒体课件、微课、教案评比、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获奖,如公司已经发文奖励,本次不再重新申报,按照原文件兑现奖励。如果某成果又获得更高级别的奖励,则可以按新成果级别重新申报,经核实后按所获奖励级别补齐差额。
3、本次核定的教育教学成果不包括科研成果。
二、奖励形式
对符合《大红鹰dhy0088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奖励办法》规定的教育教学成果,实行一次性奖励,以奖金的形式发放。
三、报送材料
申报奖励的教职工将教育教学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报所在单位教务办或办公室,由本单位统一汇总,填写《大红鹰dhy0088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审核,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教育教学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无原件不予核定,核定完毕后,原件带回,复印件留下);
2、《大红鹰dhy0088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
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11月2日下午5:00前将《大红鹰dhy0088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与纸介内容相同)电子版发到邮箱:sbcui320@163.com。
四、报送与核查时间
教务处将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果原件、复印件、汇总表纸质版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102室,联系人:崔少博,电话:62073876)进行核查。
教务处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