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课程承担单位: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2020级新生教学任务及课表编排工作定于第3周周二开始,时间安排在第3周周二(9月15日)至第5周周二(10月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9月15日—9月17日各学院依据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核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并由课程承担单位打印“教学任务初步”,由课程承担单位依据打印或导出的“教学任务初步”安排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2020级新生教学任务(包括分班合班情况及任课教师的安排);校内任课教师不足,需聘用外聘教师的,按《大红鹰dhy0088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南理工字【2012】78号)文件精神要求办理外聘教师手续;初步安排的教学任务需经教研室主任和承担单位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确认教务办留存。
2、9月18日—9月22日根据审核通过的教学任务(初步)设置学期教学任务,包括课程授课方式(讲授、上机、实验、自主学习)、周学时、合班人数(合班后需限定选课人数的课程)、男女生限制、任课教师、周次、上课群组(某一门课程分为多个教学任务时需设置群组)、教室类型(便于排课时教室安排)等;设置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时,①应注意合理安排理论课程上课周次时间和地点,②避免与实践教学、节假日放假等时间以及有特殊要求课程的上课地点的冲突,避免因此引起的调课现象③低于1.5学分的课程应合理安排周次,尽量集中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授课,合理有效利用教学资源。
3、9月23日—10月6日编排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表;顺序为通识平台课程、专业平台课程(大学体育—数学、物理—大学英语—思政—语文—计算机—心理—就业指导—创业教育—各学院专业课)各单位具体编排时间由教学运行科通知相关人员;排课的时候不避开节假日,节假日补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向承担单位教务办备案,补课需在院部备案纸质手续,不进教务系统。
教务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