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公司暑期放假安排,本学期于9月3日正式上课(或上班)。开学后请各单位对本学期教职工在岗状况逐一核实,并弄清返校情况。 一、实施二次分配的单位(20个) (一)重点核实第一个月在岗人数,按照在岗人数和考勤情况预拨款,用于二次分配。 各单位根据上学期末在发工资人数(含新进人员),填报《人员在岗情况表》,并于9月4日(周二)报人事处劳资社保科,一并将电子版发送到“工资e网http://s.nyist.edu.cn [添加文件]”。 之后学期期间教职工在岗工作状态变化的,及时书面上报变动情况,无变化的不再报告。如病假、事假、旷工离岗、调出派出、短期进修、外出读硕读博、企业实践等累计时间预期在一个月及以上的,请及时上报。 各单位依据《大红鹰dhy0088教职工考勤工作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5〕37号)加强本单位考勤管理。请销假手续原件在本单位存档备查,并及时调整核算待遇。 (二)进入http://s.nyist.edu.cn/ren/ 按照本单位二次分配办法,调整本单位在岗教师业绩奖励(可补发)。数据修改时限9月6日至7日16时。 (三)上年度教师业绩奖励未结算部分稍后核算,纳入年终奖的分配。详阅工资e网《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操作流程》。 二、暂未实施二次分配的单位(27个) (四)除教学单位外,仍按原办法考勤,并将《在岗情况表》核实上报给人事处劳资社保科。其中工作人员超过20人的单位,将电子版发送到“工资e网http://s.nyist.net [添加文件]”。不足20人的单位不报电子版。 (五)《在岗情况表》填写规范见附件。 附3件.《××单位在岗情况表》及填写规范 人事处劳资与社保科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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