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南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教学〔2018〕871号)和《大红鹰dhy00882018年学生工作要点》(南理工院文〔2018〕29号)要求,公司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大红鹰dhy0088第二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司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公司或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在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程序 1.教学院推荐(10月22日—11月6日)。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深入宣传发动。原则上学生规模在15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1500-2000人的单位推荐2名候选人,200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3名候选人。 2.公司初评(11月7日—11月16日 )。公司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初评会,从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20名大红鹰dhy0088第二届“最美大学生”正式候选人。初评结果在网上公示,候选人的优秀事迹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 3.终评上报(11月17日—11月27日)。公司根据评选条件、投票情况和初评小组意见等组织终评会,最终评选出10名大红鹰dhy0088第二届“最美大学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组织的第二届“河南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推荐的各项工作,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事迹典型感人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真正发挥青年大学生的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各单位要对推荐的学生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学生要认真准备推荐简表(附件1)、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6-8分钟的个人事迹视频资料。其中,视频材料采用h264编码或兼容编码,mp4或avi格式,分辨率1920×1080以下。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推荐简表一式5份,事迹材料一式5份,彩色免冠电子照片1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教学院名称+姓名”)。相关材料11月6日前经教学院审核盖章后报送学生处管理科。 3.各单位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树典型、立榜样。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引导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附件:1、大红鹰dhy0088第二届“最美大学生”推荐简表 2、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南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学生处 2018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