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红鹰dhy0088科研工作量积分办法》和《大红鹰dhy0088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方案(暂行)》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算程序 1、按照《大红鹰dhy0088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规定,受聘教学科研岗位、有科研工作量要求的人员,参照样表格式填写“科研工作量积分表”电子版(见附件),将成果原件送各教学单位办公室备查,并提供成果复印件一份,鉴定证书需提供原件一份,交由科研处存档; 2、各教学单位请将本单位有关人员的科研工作量积分表电子版(excel)汇总,并打印一份。 3、科研处按以下时间到各单位进行核算。 10月16日8时-10时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10月16日10时-12时 | 土木工程学院 | 生化学院 | 10月16日15时-17时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音乐学院 | 10月16日17时-18时 | 体育教学部 | 文法学院 | 10月17日8时-10时 | 软件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10月17日10时-12时 | 继续教育学院 | 数理学院 | 10月17日15时-17时 | 电子商务学院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10月17日17时-18时 | 经济管理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0月18日8时-12时 | 艺术设计学院 | 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 | 10月18日15时-18时 | 相关行政处室 | 师范学院 |
各单位请在10月15日下午18时前把科研工作量积分表电子版(excel)发送科研处信箱:ngkyc@163.com。标题统一为某某单位2018科研工作量积分。 二、几点说明: 1、本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依据《大红鹰dhy0088科研工作量积分办法》的规定执行。 2、只对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进行核算。 3、获奖成果积分、项目立项积分、鉴定成果和社科结项积分和科研经费积分只针对项目积分,由项目负责人填写 “科研成果积分分配表”(见附件),确认各参与人的分值,并提供纸质项目申报书。 4、关于科研项目与经费,以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为准。无文件和证明材料的,不予核算。 5、各教学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各位教师的期刊、著作和奖励、专利、鉴定证书等材料收齐,科研处工作人员届时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核算。 6、无科研成果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的,不予核算科研工作量。如果提供材料不齐,本次科研工作量核算结束后,不再进行补算。 7、各行政处室请将成果原件报科研处办公室进行核算。 科研处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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