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认真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推进全校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司普法宣传工作实际,经校领导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8日(周一)—12月4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三、活动内容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适当调整。
四、具体安排
(一)宪法学习宣传主题活动
1.扎实推进宪法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利用活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明确分工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确保在校大学生全员参与。
2.继续开展第九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2日上午9:00-10:00,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学生“宪法晨读”活动,营造仪式感,让青少年感受宪法的尊严。请各教学院广泛发动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观看直播、参与活动,努力营造我司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3.各单位要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宪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坚持宪法学习常态化,通过开展学习宪法座谈会、宪法讲座、宪法宣誓、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群众的法治意识。
4、活动期间,依法治校办公室在公司领创空间门前进行普法展板宣传,同时编制了《2022年“宪法宣传周”普法教育学习材料》(见附件3),请各单位自行下载(纸质材料请到行政楼107房间领取),组织师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的重要举措,把“宪法宣传周”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内容。引导干部师生树立宪法意识,提升法治素养,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校线上线下学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学习实效。各单位要推动宪法教育与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结合,推动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丰富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五)做好活动总结。请各单位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统计各教学院参与“宪法晨读”的学生人数,总结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附带活动图片,形成综合文字材料,各学院同时填写“宪法晨读”活动统计表(附件2),于12月6日前报送依法治校办公室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06476276@qq.com,联系电话:0377-62232368。
附件:1.宪法晨读内容
2.“宪法晨读”活动统计表
3.2022年“宪法宣传周”普法教育学习材料
组织部 宣传部 依法治校办公室 学生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