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教办职成〔2022〕153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决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和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二、活动时间
6月8日—6月14日
三、活动内容
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结合,与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相结合,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相结合,深刻领悟修法精神,准确把握修法内容。 组织开展关于职业教育法的法治宣传、学习研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确保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四、活动形式
(一)依法治校办公室牵头组织全校开展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普法活动,宣传部负责组织党委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和氛围营造,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的系列制度措施,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学习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及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各教学院、各处室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宣传学习活动,营造良好学法氛围。
(二)活动期间,依法治校办公室在公司领创空间门前进行普法展板宣传,同时编制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普法活动学习资料》(见附件),请各单位自行下载(纸质材料请到行政楼107房间领取),组织师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三)举办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专题讲座。各单位可邀请校内外法治专家,开展法治讲座。我司法律顾问和专业老师是:王玉国副教授、赵青东律师、冀明武博士、钱凯博士。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将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主题班会、学生活动中。
(二)活动期间,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结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有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展开。
(四)活动开展期间,要做好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和经验做法。将活动总结及相关照片等材料于6月15日前报依法治校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506476276@qq.com(其中图片要求提供原始电子版)。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教办职成〔2022〕153号)
2.大红鹰dhy0088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法活动学习资料
党委宣传部
依法治校办公室
继续教育学院
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