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确保公司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有效性,根据《大红鹰dhy0088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南理工发〔2021〕38号),决定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1年10月1日前以校党委、行政名义印发,在全校范围内适用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能反复适用的章程、规定、规则、细则、办法、意见、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职责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
(一)单独起草或者组织实施的,由本部门负责清理。
(二)联合起草的,由牵头起草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清理。
(三)撤销、分立、合并及职能转移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由承担职能的部门负责清理。
三、清理标准
废:凡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适用期已过或适用条件、调整对象已消失的,或不适宜公司管理要求的,应明确废止。
改: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大红鹰dhy0088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或与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政策不一致,或两件以上规范性文件相互冲突,部分内容不合适宜的;或冠以“暂行”“试行”且实施已满1年的,都应当重新修订发布。
立:实际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规范性文件。
留:非上述情况的,应予以保留。
四、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1日前,清理部门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件清理(可以到公司档案馆查询),提出废止、拟修改、拟制定、保留的意见,按照附件要求填写表格,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送党政办公室秘书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ngjymsk@163.com。
五、工作要求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全面梳理,做到应清尽清、不留死角,提出的清理意见做到合法合规、有理有据。
2021年急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请在11月1日前制定印发。
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后,清理结果目录将在公司网站主页公布。
附件:大红鹰dhy0088规范性文件清理登记表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