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自行采购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国有资产采购领域“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校内自行采购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自行采购项目格式模板,请各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参照执行。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投标科陈老师,电话0377-83995703。
特此通知。
附件:自行采购格式模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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