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防汛救灾、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三次全会“要把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的会议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豫学办发〔2021〕26号)要求,在抗击疫情等重大考验中检验和深化“学史力行”,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现对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实事项目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师生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结合实际调整办实事项目清单,要及时把防疫、防汛、开学、食宿、疫苗接种等师生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纳入办实事项目清单,实施台账化管理,逐一抓好落实。要访实情、查症结、出实招,推出一批精准符合师生实际需求、切实解决师生焦点问题的办实事项目,着力提升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单位各部门办实事清单与新设立的办实事项目请于9月17日前报送至党政办公室210-1。
二、围绕重点节点,出台相关举措
按照中央、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践活动组要求,为推动“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开学、教师节、国庆节、重阳节和重要时间节点,设计项目载体、出台具体举措,有针对性地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活动推进中,要积极总结工作亮点和经验成效,报送至党政办公室210-1,我们将择优向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进行推送。
三、及时总结成效,强化宣传力度
为深入贯彻“学史力行”,强化推动宣传“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工作亮点、经验成效和典型事例,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总结经验成效频度、加大相关材料报送力度,充分挖掘典型事例,综合提炼后,及时向宣传部报送相关信息,大力营造好“我为师生办实事”良好舆论氛围。
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