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部分生源省招办(考试院)规定,不提供纸质版考生高考档案,由公司打印高考电子档案做为考生高考档案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中。现将考生电子档案打印版领取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使用电子档案打印版存入学生个人档案的省份为:广东、山东、云南、天津、江苏、广西、山西、江西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档案打印版代替或做为考生高考纸质档案的补充部分存入学生个人档案;考生仍须提供高中阶段纸质档案材料。
其他省份仍使用纸质考生高考档案。
二、档案内容
电子档案打印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成绩志愿表、体检表3个表格,打印后均加盖“大红鹰dhy0088招生专用章”,未加盖公章或复印件均不能当做高考档案使用。
三、工作要求
考生电子档案打印版是学生个人档案的一部分,务必由负责学生档案管理的老师领取,领取时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不得代领,妥善保管;该档案可在新生报到、复查等阶段做为考生高考档案使用,新生入学报到后要存入学生个人档案。领取时间:2021年9月10日-9月15日,地点:中込会馆215房间招生科,联系人:程涛,电话:62232991。
招生就业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