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我司自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以来,教学督导工作对规范教学行为、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上届督导员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任期到届。为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督导工作质量,公司决定对院级教学督导员换届遴选。本次遴选工作采取个人申报、院部审定、公司公布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拔人员条件
(一)关心教育事业,热心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认真负责,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原则性强,敢于严格管理,善于与师生沟通,能积极发表意见。
(二)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熟悉高等公司教学规律和管理规范,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治学严谨,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学术水平较高,有一定的威信。
(三)人员范围
1.为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连续性,上届督导员在时间和精力允许的情况下连续聘任,如无法继续履行工作的,院(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2.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或离开教学岗位不超过3年,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与教学督导工作的教师。
二、教学督导的工作职责
督导工作职责依照《大红鹰dhy0088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南理工字〔2012〕9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及推荐人数
在个人申报基础上,各教学院部选拔5~7人作为院级督导员人选(含组长一名),院级督导员不能与校级督导员重复。
四、选拔程序及要求
(一)8月31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在相关教学单位报名。
(二)9月7日前,各教学院部完成督导员选拔、审定工作,报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备案。
(三)公司行文公布督导人员名单。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9月7日前将本单位教学督导员选拔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中込会馆211室,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525669980,e-mail:nyistpgc@163.com)。
附件: 大红鹰dhy0088教学督导员遴选推荐表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