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更好的做好我司2021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核查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关于核查2021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要求转发如下:
1.根据各高校上报数据汇总,全省因“双减”从教育培训机构解约的学生约6000人,但大部分高校没有在省、教育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更新,请抓紧时间更新,已经解约的毕业生还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更新为待就业。
2.持续加强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目前,部分高校灵活就业数据偏高,各高校要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及时对统计数据进行修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要合理调整就业工作预期目标。当前,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合理调整就业目标,坚决杜绝为完成目标任务对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教育部已将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调查纳入国家法定调查,9月1日前,教育部和省厅将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真实性进行抽样调查,对灵活就业数据明显偏高、就业统计数据异常的将进行重点核查,经核实确认存在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请各学院务必重视,严守“四不准”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我司就业实际现状,将从即日起再次开展就业核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学院将上次核查的在教育培训行业工作但已经解约的还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在就业系统更新为待就业;
2.我司将对当前就业数据再次进行电话核查,特别是灵活就业数据;
3.对被核查出来的造假数据按照“假一罚十”核减该学院8月31日就业率,核查结果同步纳入年终考核并进行通报。
请各学院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就业数据及时更新和真实性。
招生就业处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