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消防安全规定和上级消防部门通知,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不能存放杂物,影响消防安全。目前,我司产教融合大楼(实训楼)地下室内堆放大量柜子、桌子等物资,违反了消防规定,请相关单位尽快安排转移本单位物资,并妥善保管。2021年8月8日后,公司将对无人认领的物资进行处置。当前,防汛形势严峻,任务繁重,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认领并妥善安置相关物资,以免造成单位固定资产账目混乱。
联系人:周老师 0377-60287198。
保卫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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