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宣传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通知》(豫财资〔2021〕77号)及《关于转发宣传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通知》(宛财资〔2021〕15号)精神,提升教职员工及广大师生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管理好、使用好、监督好国有资产的意识,规范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构建节约型校园,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高认识,规范资产管理。
二、活动时间
2021年7月2日-10日。
三、宣传重点
将《条例》作为资产管理工作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厘清资产管理职责,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行为,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完善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资产管理机制。
四、活动内容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依法治校办公室于7月5日在领创空间门前联合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学习资料,请各单位自行组织前往学习。
(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党支部专题学习讨论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内容,同时,组织教职员工以教职工大会、班子成员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资产管理意识,共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三)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下载《条例》学习资料(附件1-3),利用两微一端、钉钉群、工作群、朋友圈等,进行线上线下宣传,大力营造全校上下维护资产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条例》学习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资产管理意识,维护好公司资产安全。
(二)广泛动员参与。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动员教职员工参与宣传活动,使师生员工熟悉了解《条例》等相关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共同构建节约型校园。
(三)做好活动总结。请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图片于7月1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邮箱gyzcglk321@163.com。
国有资产管理处
依法治校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