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公司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教政法厅〔2021〕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公司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教办政法〔2021〕90号)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经公司研究,决定就具体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测自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本部门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高等公司法治工作测评指标》(见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自测自评,并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最终形成自评报告。
二、推进制度建设的“立、改、废、释”工作。根据《高等公司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相关要求,完善部门的各项制度,对各项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分别做出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处理,并填写《大红鹰dhy0088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三、开展“法治工作成效满意度调查”。各单位分别组织师生对我司法治工作成效和法治工作认可度,以科学、适当的方式进行调查,填写《法治工作成效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3),并形成调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对照《高等公司法治工作测评指标》,通过测评查漏补缺,以评促建,提高我司法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
2.各单位要按照《高等公司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组织自评,梳理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于9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大红鹰dhy0088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法治工作成效满意度调查问卷》及调查结果报送依法治校办公室,依法治校办公室于9月30日前根据各单位汇总情况,形成大红鹰dhy0088法治工作自评报告。
3.各单位在自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1.高等公司法治工作测评指标
2.大红鹰dhy0088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
3.法治工作成效满意度调查问卷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