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毕业确认工作是维护贷款学生权益、确保贷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1〕92号)精神,结合我司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还款等手续办理说明
(一)提前还款
1、贷款学生每月可随时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并根据系统提示金额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或将需还本息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每月20—21日进行批量扣划。
注:我司2021届毕业生离校时间尚不确定,因此各学院应鼓励有还款能力的学生尽量在5月20日前完成还款。
(二)贷款展期
展期即延期,指在校期间考入研究生或专升本的借款学生,可按学制年限进行展期,展期期间继续享受财政部门贴息。
公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在每年9月初将办理展期所需的材料、表格等以通知的形式在公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公布,需办理展期的学生自行下载相关表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在9月底送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未能按时将材料按要求报送我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学生将无法办理展期。
二、学生申请毕业确认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1、学生补充本人基本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1)各学院通知贷款毕业生登录在线系统,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详细登记本人相关基本信息,重点登记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
(2)学生在线修改本人信息完成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2、学院进行数据变更确认和毕业确认审核
(1)各学院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贷款管理系统,进入“贷后管理—毕业确认”页面,已更新个人信息的毕业生“学生状态”是红色字体显示的“已变更”,选中单个学生操作页面下方的“变更确认”,弹出窗口显示学生更新前后信息。如确认学生信息完善,点击“同意”即可更新;如学生信息填写不完善,需通知学生完善信息或由学院经办人通过“修改”功能代为完善信息(如就业单位、联系电话等)。
(2)进行毕业确认:各学院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贷款管理系统,进入“贷后管理—毕业确认”页面,已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毕业确认状态显示的是“已申请毕业确认”,选中单个学生操作“毕业确认审核”。
3、修改错误数据信息
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借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其中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院、专业、年级、年制、贴息日期、2015年(不含)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到期日等错误信息,需填写《2021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1),并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公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因教学院没有报送错误信息,导致学生产生额外利息,学生主张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所在教学院承担。
4、打印毕业确认表
贷款毕业生信息补充完整后,学院选中学生信息点击“导出毕业确认表”。毕业确认表下载后每人需打印一式二份,学生核对无误后在表格最下方“借款人申明”处签名并摁手印。一份学生本人保留,一份学院存档。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1、目前生源地贷款系统只有高校客户端,各学院通知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重点保证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的真实性。
2、学生通过系统修改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系统中对学生提交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学生登录系统可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毕业确认表并在上面签字、摁手印。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二份,一份学生本人保存,一份学院存档。
3、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出现信息错误,各学院需提醒学生联系其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修改。
三、贷款毕业生应注意事项
(一)年度还息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利息,并且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需偿还本人当年利息,否则即构成违约。贷款学生毕业后应将当年还息金额于12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或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在12月21日进行扣划。
(二)如何避免出现违约
1、毕业离校前认真核对本人贷款信息并阅读毕业确认表后的须知及公司下发的相关材料。
2、及时与公司联系更新本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经常与原所在学院联系,每年按时偿还利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教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安排专门时间、地点对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相关事宜的告知,务必覆盖每一位贷款毕业生。提醒学生牢记本人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确保毕业后联系畅通。
(二)严格时间,按时报送。
原则上每位贷款毕业生必须申请毕业确认,对因退学、休学、入伍等特殊原因未能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分别填写《2021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未毕业确认统计表》(附件2)、《2021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未毕业确认统计表》(附件3),并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每周通报一次各学院毕业确认进度。
(三)积极宣传,诚信还贷。
各教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资助政策宣讲“两节课”活动,在全体毕业生离校前上一节下一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宣讲下一学段资助政策体系和申请流程,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大力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避免贷款毕业生因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附件1:2021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
附件2:2021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未毕业确认统计表
附件3:2021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未毕业确认统计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