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教职工:
根据《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南阳市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方案》(宛人社【2020】53号)文件精神,请我司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根据文件中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条件和标准,填写《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报送相关佐证材料。请申报人员于2021年4月1日下午6:0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申请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需送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四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佐证材料:通过资源共享等渠道能够认定其身份的高层次人才,不再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通过资源共享等渠道无法核实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按需要追加以下佐证材料: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以上材料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人事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