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审计整改和巡视“回头看”等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对享受教授博士津贴人员进行业绩考核。
一、考核依据
《大红鹰dhy0088教授和博士津贴考核及发放办法》(南理工字〔2015〕65号)(见附件1)。
二、参加考核人员
在2015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间,享受教授博士津贴3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参加考核,享受教授博士津贴不到36个月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报送材料要求
参加考核人员可以自选三个连续享受教授博士津贴的年度作为考核周期,如实填写《大红鹰dhy0088学院教授和博士津贴发放考核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教务处和科研处审核后,于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18时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4室)。《大红鹰dhy0088学院教授和博士津贴发放考核表》须使用A4双面打印,手工填写。
四、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应该参加考核而不参加考核的、不按公司规定时间要求提供业绩材料的,其考核成绩视为不合格;违反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其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五、考核成绩的应用
自2021年4月起,公司将开始执行新的教授博士津贴发放及考核办法。在下一个考核周期内,对此次考核合格人员正常发放津贴,对此次考核不合格人员降一级发放津贴,对违反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取消津贴。
人事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