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普法工作要求以及南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法工作的具体部署,认真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普及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安全消费、文明消费、依法消费、维权消费的意识,结合我司普法宣传工作实际,经校领导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公司实际,紧紧围绕稳定社会大局、全面推进普法和依法治校进程,以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为切入点,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营造一个公平、法治、诚信的校园文明环境。
二、活动主题
畅通消费促发展 维权意识进校园
三、活动时间
2021年3月15日
四、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意识、深入法律实践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师生学法用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五、活动内容
1、3月15日,依法治校办公室与法律援助中心在领创空间门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展板宣传、发放宣传彩页、消费者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传,欢迎广大师生前来参观学习。
2、各学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律知识宣传,通过组织主题班会、讨论会、演讲、法律知识竞赛、线上法治宣传等多种活动形式,引导师生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维护自身权益。
3、各单位自行下载“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教育学习资料(见附件),利用两微一端、钉钉群、工作群、朋友圈等,推送消费者权益普法宣传教育学习资料,引导师生、干部深入了解消费有关法律法规。
4、各单位关注“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和“南工依法治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了解法治前沿,关注社会热点。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师生的普法教育。把学习法律作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请各单位将活动情况于4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06476276@qq.com。
依法治校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