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公司期中教学检查和教学督导工作总体安排,为深入了解外聘教师教学情况,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决定于第14周至16周进行全校外聘教师教学情况专项督导,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12月1日—20日
二、督导内容:
1.外聘教师资格审查;
2.外聘教师授课计划、纸质教案;
3.教学内容与教案、授课计划是否相符;
4.课堂教学与常规管理、学生学习效果等;
5.随堂听课。
三、参与人员: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全体成员。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院(部)对本院(部)外聘教师授课情况进行摸底,按照附件要求填报本院部外聘教师专项督导计划,提供所有外聘教师课表,并将纸纸版于12月1日前上报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中込会馆211室),电子版发送邮箱:106626236@qq.com 。
2.通知本院部外聘教师对照检查项目先自查,每次上课时带上纸质教案和授课计划以备检查,并做好随堂听课的准备工作。
3.按照本院部外聘教师专项督导计划开展外聘教师教学情况专项督导。
4.校教学督导组根据院部外聘教师专项督导计划分组与院部教学督导组共同进行专项督导。
5.坚持问题导向和持续改进,检查结束后各单位针对专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整改,提交整改方案。
附:教学院部外聘教师专项督导计划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