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本次审计组反馈意见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绩效工资管理,做好《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草案)和2022-2023年度项目库建设的通知》中“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编制工作,人事处现将2021年度各类评先评优奖金中“奖励性绩效工资”预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预算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突出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后所发放的绩效工资部分,包括超工作量津贴和奖励津贴(南理工发〔2014〕29号文件附件2)。本通知中奖励津贴是指: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科研成果奖励、学科专业竞赛奖励、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奖励、科技服务标兵奖励等。
2、相关要求
请相关单位按要求制定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奖励性绩效工资”预算编制工作。编制附表和依据材料经相关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11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人事处407办公室,电子版上传至:nylggzk@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奖励津贴预算表
人事处 财务处
2020年11月17日